top of page

10/6/2026 必住在祂面前

  • Jun 10
  • 1 min read

必住在祂面前


連續兩天我寫感情對象和上下兩代的冤屈事件,今早我也想起冤屈普遍來自於「舉證困難」、「時間太久」,所以我們的情緒記憶常常都有很多報仇無期的憤怒,唯有向自己說:「睇開啲吧!」


然而應如何認真克服冤屈感覺?

我建議要問自己:「在那件事之後,我學會了什麼?我曾做了什麼稍能保護自己或幫助別人?」

我也建議接受:「別人不給我公道,但我仍然可以在心裡給自己公平。」


在非常困擾的事上,我們需要放棄要求自己「一定要原諒」,不如轉向「我選擇不再讓這件事消耗我。」

「選擇性放手」比「強迫寬恕」更有效!

可以允許自己不原諒,但不再被消耗。


詩篇140篇第12節:「我知道耶和華必為困苦人伸冤,必為窮乏人辨屈。」

「伸冤、辨屈」原文都是法律用語,是地上君王對百姓的責任,在這節聖經中神飾演了君王,祂不忽視自己的百姓受苦,我們相信神必應允,是伸冤得垂聽的確據。

第13節更說:「義人必要稱讚你的名,正直人必住在你面前。」

我們的獎勵出現了!

神讓「正直人必住在祂面前」。

即使環境還沒有改變,我們的心已經回到了可以安息的家了。


好友

余德淳

二O二六年六月十日(星期三)


余德淳博士 2026 最新教學

【迎向豐年】系列 🌺🌾


📍形式:實體課 / 收取錄影 🎥

🔹對象:適合任何人士, 中年或退休尤其適合




 
 

© 2026 余德淳訓練機構 Charles Yu Training Company Limited 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