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6/2026 必住在祂面前
- Jun 10
- 1 min read
【必住在祂面前】
連續兩天我寫感情對象和上下兩代的冤屈事件,今早我也想起冤屈普遍來自於「舉證困難」、「時間太久」,所以我們的情緒記憶常常都有很多報仇無期的憤怒,唯有向自己說:「睇開啲吧!」
然而應如何認真克服冤屈感覺?
我建議要問自己:「在那件事之後,我學會了什麼?我曾做了什麼稍能保護自己或幫助別人?」
我也建議接受:「別人不給我公道,但我仍然可以在心裡給自己公平。」
在非常困擾的事上,我們需要放棄要求自己「一定要原諒」,不如轉向「我選擇不再讓這件事消耗我。」
「選擇性放手」比「強迫寬恕」更有效!
可以允許自己不原諒,但不再被消耗。
詩篇140篇第12節:「我知道耶和華必為困苦人伸冤,必為窮乏人辨屈。」
「伸冤、辨屈」原文都是法律用語,是地上君王對百姓的責任,在這節聖經中神飾演了君王,祂不忽視自己的百姓受苦,我們相信神必應允,是伸冤得垂聽的確據。
第13節更說:「義人必要稱讚你的名,正直人必住在你面前。」
我們的獎勵出現了!
神讓「正直人必住在祂面前」。
即使環境還沒有改變,我們的心已經回到了可以安息的家了。
好友
余德淳
二O二六年六月十日(星期三)
余德淳博士 2026 最新教學
【迎向豐年】系列 🌺🌾
📍形式:實體課 / 收取錄影 🎥
🔹對象:適合任何人士, 中年或退休尤其適合

